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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校毕业生最新就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发布啦!
日期: 2020-05-0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60.3万名毕业生!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将再创历史新高!

支持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我们一直在行动。

近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

《关于推进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正式公布,

八大举措,干货满满!

这份最新政策措施释放了哪些利好呢?

来划重点啦!

八大举措:

1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2推进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计划

 

3助力开展大规模招聘活动

 

4加强就业指导和困难帮扶

 

5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力度

 

6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7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8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政策

 


关键词:扩大招聘


扩大公务员招录规模,2020年公务员整体招录规模和数量不降低,市级以下机关尤其是县、乡级机关要积极吸纳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

 

实施事业单位空缺岗位招聘行动,今明两年各级事业单位要拿出空缺岗位的一定比例招聘高校毕业生。

 

加大我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力度,扩大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规模。

实施千名高校毕业生从医上岗退费计划,鼓励引导医疗卫生类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国有企业今明两年连续扩大招聘规模,不得随意毁约,不得将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件。

 

2020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高校毕业生2000人,西部计划项目招募大学生志愿者500人,山区计划项目招募大学生志愿者950人。

 

全省开发1000个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优先招募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加强高校征兵宣传,扩大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征集比例。

 


 

关键词:发放补贴

 

组织动员用人单位开发1万个以上就业见习岗位,重点用于吸纳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按规定给予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补贴、见习留用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用人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在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就读的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标准及时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3000元给予补贴;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的,按每人5000元给予补贴。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可享受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鼓励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聘用高校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或辅助人员,其劳务费用和有关社保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关键词:创业资助


鼓励现有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在疫情期间安排至少500平方米场地或者50个创业工位,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开放,降低创业成本。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成功创办初创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 


 

关键词:上岗考证

 

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对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其他条件的,可先申请实习登记,在律师事务所实习。

 

 

点击附件查看完整内容。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就业创业管理科电话:0757-8726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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